为什么肇事逃逸的心理,肇事逃逸的人是什么心态
1、机动车撞人后为什么都选择逃逸?
基本上都是侥幸心理,尤其是在偏僻的路段,司机认为没有行人看到,也没有监视器,交警来了也未必知道是谁撞的,所以逃跑,而且也是一种惧怕被惩罚的心理,毕竟撞到人了,有可能死人的死,那时候人一慌可能就会选择逃跑
这些人的良心被狗吃了。
应该就是侥幸心里吧,鄙视。还有更甚者,看到没撞死,但重伤的,还补下,直接撞死的 。
若是交通事故逃逸报警后无人管,可以上向上一级交警部门反映,也可以找所在地的市级纪委反映
当然是侥幸心理,没抓到就可以躲过一劫,都是这么想的.畏罪潜逃,罪加一等
是侥幸心理么,交警逮不着就得手了,逮着了就认倒霉
2、驾车撞人后为什么要逃逸?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1、对方伤势轻的怕被敲竹杆,对方伤势重的怕赔不起,总归就是因为钱。
2、醉酒或者无证驾驶怕被拘留。
3、车辆来路不明或报废车、黑车之类的,进去就出不来了。
主要是害怕引起的吧 怕要负责任
心里恐慌、大脑在一时间麻痹了 .. 或者是故意逃避责任
害怕承担责任…不过可以警告受害人,说“我姓药”或是“我爸是李刚”…
害怕。。等等
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3、为什么司机肇事要逃逸
侥幸心理
因为人都有侥幸心理,想躲辟法律责任。
各方面的因素不同,但终归是存在侥幸的心理,希望躲过一劫。
捉到了没有?
这个司机笨到极点了,本来还可以让保险公司来赔。
心理上目的是逃避责任。
4、撞人后为什么要逃跑
你们可知道一点很重要的东西: 那就是保险公司的赔偿里面是不包括精神赔偿的
所有的物质赔偿都是有限的 但是精神赔偿是无可估量的!!!!!!
但是 只要肇事车做了全保 没有违规驾驶 就算肇事车违规驾驶 其实都不要跑 停下来拍几个照片 然后事情不大 就把车开在路边 保证交通畅通,然后报警 然后电话到保险公司 其实任何肇事车都没有太大的事情的
心里作用!这是人性
大多数的人做坏事了,想到的不是怎么负责,想的是逃避
大部分撞人时间的发生都是因为司机的违法行为。有的是喝酒驾车了,有的是超速行驶了。等等。因为害怕承担相关责任。
还有就是中国的很多车辆并没有买保险。有的是买了,不太清楚保险的承保范围,单方面以为他那个事件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因为在撞了人之后有些人害怕出事,又嫌麻烦,所以就会有逃的念头
保险包括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一般来说有一个上限的..随着现在医疗费用的不断提高..保险很难以完全支付受伤人的医疗和后半辈子的大堆大堆的费用...更别说有很多司机缺保险..
再者,我们国家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追查确实比较薄弱,你别看着一天电视上都播某某某落网..那都是很少数的.由于许多脏车套牌车的存在..逃逸的车辆若是没有目击者..受害人又死亡的话,司机相当容易产生侥幸心理..就逃了..
怕赔偿
5、何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离?
朋友,你所讲的“何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离”,一般的定义是“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何谓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日常中,交通肇事者抱着侥幸的心理,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下车或不下车一走了之,对于事故造成的后果不闻不问;或者是虽然知道了严重的后果,为了脱逃赔偿责任,而逃之夭夭。总之,我历来认为无论如何只是你参与了交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应该尽到交通安全义务,不能,也不应该发生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付全部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 (三)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一)或者(二)的规定, 按照(一)或者(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一般来说,逃离分为几种情况:
没有争议的两种情况:
1、下车查看,发现事故后直接开车离开。这是逃逸无疑。
2、从当时的情况综合分析,可以很明确看出当时司机根本没有知道发生事故的可能,这不叫逃逸。
有争议的多种情况:
1、发生明显碰撞,司机未采取任何制动离开。这种情况下,往往司机会称自己根本没有发现出了事故。这种情况下,要依据一般人是否应当知道发生碰撞为标准来确定司机的主观。
2、发生明显碰撞,司机采取了制动后离开,司机称未发现发生了事故。这种情况,除非司机有充分证明证实自己确实没有发现事故,否则应当认定逃离。
3、发生明显碰撞后,司机下车直接将人送至医院,垫付各种医疗费用后离开,未报案,未通知对方家属,也未留下联系方式。这种情况,一般应当认定为逃离。
4、同3相同,但区别是留下了联系方式。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客观推定当事司机没有逃脱处罚的主观规定,一般不宜定为逃离。但是,如果因此影响了案件责任划分的,应当由司机承担责任。
5、碰撞不明显,司机称未感觉出事故。这种情况最为复杂,必须依据现场及周边详细取证确定。个人认为刑法中的严格无罪推定原则也应当适用于这种情况。如果交警部门无证据证明司机有理由知道事故,就不宜认定为逃离。
6、碰撞后达成初步协议,未留任何信息离开。这样的情况不管初步协议是否合理,均不应当认定司机逃离现场,因为司机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逃离现场的故意。
00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 是 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6、为什么开车把人撞乐就要逃跑还不负责认呢
因为他怕有麻烦.....在次是人的心理问题.....
是怕承担赔偿责任。
那是肇事逃逸,要负刑事责任的
怕负责 怕陪钱 怕人死了先逃跑解轻自己的心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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