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门员的心理需求有哪些,如何当一名优秀的守门员
1、作为一名守门员,应该如何克服倒地扑球的恐惧?
这没什么恐惧不恐惧,那扑完倒地的,还要再克服扑时速高达100公里以上的来球呢,一切都习惯成自然,练习多了,就好了,门将有时候世界级的扑救,其实平时也没特殊练这个动作,因为习惯,已经成为他们的本能反应之一了
1、提高技术
守门员最容易受到力量的攻击,力量的来源,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球,所以容易受伤;而害怕受伤自然也就容易恐惧。
所以,归其根源,是因为害怕受伤;而害怕受伤,是因为技术不够好,所以容易受伤。只要技术够好,就不会那么容易受伤,自然也不会害怕或者恐惧。
所以,首先提高技术,这是关键。
2、责任
守门员的责任是守住门,牢记责任,这样就容易忘记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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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守门员如何克服心理恐惧
我以前也是守门员,至于如何克服心理恐惧,见下几点
1、提高技术
守门员最容易受到力量的攻击,力量的来源,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球,所以容易受伤;而害怕受伤自然也就容易恐惧。
所以,归其根源,是因为你害怕受伤;而害怕受伤,是因为你技术不够好,所以容易受伤。只要你技术够好,就不会那么容易受伤,自然也不会害怕或者恐惧。
所以,首先提高你的技术,这是关键。
2、责任
守门员的责任是守住门,牢记你的责任,这样就容易忘记恐惧。
3、有关守门员的规则
[编辑本段]足球守门员触球的规定
守门员不可以在大禁区外用手接球。而且守门员的身体不论在禁区内还是禁区外,只要球的范围在禁区内就可以用手接,空中也算,只要在禁区内就可以。但就算你人在禁区内,球在空中但仍在禁区外你也不可以伸手去碰,否则就是犯规。而且守门员身体完全出底线时,只要球还在线内用手拿住也是正常球。完全取决于球的位置,足球规则和篮球不同,足球在禁区线开始空中也有那条线的限制,所以只要球在线内就可以。 另外守门员不能用手接本方队员抛出的界外球,也不可以用手去接本方队员用脚故意的回传球,不论是低平球还是高球,哪怕是在对方半场直接大脚踢回一个高的回传球也不可以用手去接,这是明显的回传守门员的球,如果目标是守门员就不可以用手。 如果前面队员是大脚或低平回传给自己的后卫,由于后卫的失误而造成漏球而不是故意漏球的,可以用手接,因为中间有间接,用脚把球接下后再用手抱也是不允许的。 本方队员用大腿以上部位的回传球则都可以用手去接。 另外守门员用手接到球后(不论是本方回传还是对方的传球或射门),如果守门员把球放在地上的话,就不可以再次拿起,一定要用脚踢出去,不论多危险也不可以再拿起,否则也要算犯规而判罚禁区内间接任意球。 守门员技术是指守门员运用身体的合理部位所采用的有效动作方法,或接球后所做的有助于本队进攻的动作方法。 守门员技术与其他足球技术相比较为特殊,守门员技术动作大部分是通过手来完成的。
[编辑本段]守门员在比赛中的作用
守门员通常处于全队的最后一道防线上,他的主要任务是守住球门,阻止对方进球。同时,当他截获到球后,要快速而有效的发动进攻。由于守门员所处的位置便于观察场上情况,因此要求守门员 要善于观察全局,分析比赛动向,协助指挥本队的防守和进攻。 足球比赛中,矛盾的焦点是射门和阻止射门,因此门前的争夺异常激烈。守门员发挥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一个球队的命运。为此,守门员除具备应有的身体素质,娴熟的技术和较高的战术意识外,更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守门员规则不多:回传球不能用手,否则罚间接任意球;扑住射门或接住高球只能用手持球6秒钟,多了也判间接任意球;场上队员若与门将互换位置应与裁判说明,并更换衣服;守门员出了禁区后,就和普通队员一样只能用脚;禁区内有侵犯门将,禁区外没有;在罚点球时对方触球的瞬间前门将只能双脚站在门线上,但一般门将跳着跳着就会出来,裁判要判就是提前移动重新罚,没判就算了,不过要是被扑出了一般都会判.
最新版规则(2005.2)对守门员的犯规规定如下: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请注意,在“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和“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中都没有提及“第一次”或者“身体其他部位触球之后”,因此,这个规定在故意回传球发生之后会一直有效。也就是说只要是故意回传球和掷给守门员的界外球,不管用什么部位接触过,只要用手,就算犯规。
否则,守门员都可以先用其他部位停球,再用手拿住,这样就会有拖延比赛的机会,足球比赛的观赏性和进攻性会大大降低。
对故意回传球的定义,首先是“踢”,则指膝盖以下部位,用膝盖以上部位回传不在此列。而故意,也就是说无意或者解围、踢疵了等等都不含在内——当然,也有人钻规则的空子,先用脚把球挑起来,再用头回传。这也是违反规则的,在规则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中有以下规定: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以前的规定用脚停下抱起是可以的 90年代后 为了抑制回传球拖延时间规定用脚的回传球不能抱起 头球的回传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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