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医患关系的特点是哪些,医患关系的特点有那些内容
1、医患关系的特点有那些内容
医患关系是人际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医患双方是对立统一的,其中统一性应占主导地位,也是医务人员奋斗的最终目标。但医患间也存在一定的对立性,首先就是理想化期待与非理想化现实之间的差距;其次,医患间情感距离正逐渐加大,甚至出现对立。
2、如何从心理学角度理解医患关系和医患沟通
心理治疗是通过密切医患关系而进行的,斟此就必须始终保持医患关系处于良好状态中。为此,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接受性原则
对所有来求治的病人,不论其年龄大小、职务高低、初诊或复诊,都要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要用同情、理解的目光和鼓励、启发式的提问引导病人,耐心地倾听病人的诉说。其实,倾听的同时就是治疗的开始,因为病人在诉说的时候可以得到宣泄,并可能由此而减轻症状。要让病人感到不论他所说的内容是什么,你都不会觉得好笑,更不可冷眼旁观、猎奇,甚至讥笑鄙视。要以极大的同情心来理解病人的所作所为,要深有同感,这样病人才能感到你是可以信赖的,才能接受治疗。
(二)支持性原则
病人患病后必然会产生一种受挫折的心理,但又无可奈何,常常是经历了一番磨难或痛苦的挣扎后才不得已而来求治。有的病人可能是辗转多家医院但疗效不好,有的病人是已感到绝望或仅抱有一线希望,所以他们在求治时常常询问:我的病能治好吗?为此,治疗者要不断地向病人传递支持的信息,说明疾病的可治性,并可列举成功的例子,以解除他们因缺乏相关知识而产生的焦虑不安的情绪和增强同疾病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支持的方式是要让病人感到你是有科学依据的,态度要坚定、慎重、亲切可信、充满信心,不要让病人感到你是在夸夸其谈。
(三)真诚性原则
疾病能否治好,是病人、家属及治疗者十分关心的问题。对于治疗者来说,应当以真诚的态度,认真地了解病人的症状、发病机制、诊断及治疗过程中的反应,并在慎重地确定治疗方案之后,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向病人作出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解释和保证,让病人认为治疗者的保证是有理有据、合情合理的。对于时间上的保证嚣要稍长一些,以免到期达不到预期效果而引起病人的失望和挫折感,甚至对治疗者产生怀疑。当然,也需要向病人说明,任何保证都需要病人积极配合,发挥主动,遵守医嘱,否则会影响治疗。对治疗过程中病人取得的进展,也应及时给予肯定和赞赏。
(四)科学性原则
进行心理治疗一定要遵循心理学规律,要以科学的心理学理论为指导。因此,治疗者首先必须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并树立治病救人的态度,不能以盈利和惑众为目的。
(五)保密性原则
对病人的姓名、职业、病情及治疗过程进行保密是治疗者所应遵循的职业道德,也是进行心理治疗所应遵獯的一个重要原则。没有获得病人的许可,治疗者绝不可泄露病人的情况,包括不和自己的亲翻诉说,不和掏事交流,更不可公开病人情况。保密性原则也是心理治疗所必需的,在治疗一开始时就应向病人说明,这样可取得病人的信任,促进良好的医患关系,获得有关病情的可靠信息。
3、如何理解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人际关系
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具有一般人际关系的交往共性。其一,选择性。常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往,还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往都不是盲目的,人们总是根据个人的爱好、需要、个性等方面而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符合特定要求的交往对象进行交往。在医疗实践中,选择合适的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就医是患者的权利,患者可以在众多的对象之间自由选择。
而医务人员和医疗单位也有权利事先将自己的诊治范围、医疗特色及相关问题公布于众,这本身也是一种对诊疗对象或治疗疾病范围的选择。同时医患双方可以考虑选择适当的就医方式或诊治模式,以达到诊治之目的;其二,对流性和开放性。交往的基本属性就是双方之间的相互影响,医患交往双方既都是信息的发出者又都是信息的接受者。
诊疗活动是一个医患互动的过程,该过程不是孤立于社会整体系统的,而是社会整体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受社会整体系统所调控和制约,也只有在社会整体系统之中才能得以存在,发挥其应有的诊疗作用。离开了社会系统的支持,医患交互就无从进行。因此,我们对医患关系的分析,必须立足于社会整体系统;其三,多层次性。医患需要的多层次性以及疾病的复杂性,决定医患交往具有多层次性特点。
随着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形成和发展,近代的生物医学模式的缺陷日益明显,已不能适应现代人对健康问题的具体要求。医务人员不仅要关注患者的躯体性疾病,也要重视患者的心理、社会性疾病,要把病与人统一起来,不能只看病不见人。这就要求患方对医方不仅要主诉病情,而且要说明与疾病有关的一切心理、社会问题。医方对患方不仅要交谈,而且要交心。
从而摆脱当前医患关系物化的困境,实现医患之间的多层次互动;其四,互补性和协调性。人与人的交往与商品交往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差异性越大交往越容易发生。供与求、有与无、生与死从来就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也正是在其对立、差异的基础上才形成了完整的统一体,才有了协调的必要。
医患关系正是对供求关系、生死关系、有无关系的具体反映,医方只有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才能确证其存在的必要,才能使自身的医技水平不断提高。患方只有积极求医,与医方真诚协作才可能摆脱病魔,重建健康。因此,互补性和协调性是医、患双方都应诊视的重要方面,只有看到这一点才能通过医患互动实现医学之目的。
此外,医患关系还具有人际关系所具有的社会性、历史性、客观性等一般特征。
但是,我们对医患关系的认识不能只停留于其一般特征,只有通过其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即特殊性,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医患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目的的专一性。医患交往与一般的人际交往不同,它本身不仅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而且表现出高度的专一性。尽管医患交往的形式、层次多种多样,但其目的只有一个即为了诊治疾病,确保机体的健康,而且这一目的是医患交往双方所共同期望的。在此,交往本身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当然,也不能排除部分人为了别的目的如获取假的医疗证明、寻求医疗赔偿等与医方交往的情况,但这毕竟是极少数。一般说来,无病求医者并不多见。而一般的人际交往并非都具有明确的目的性,甚至交往本身就是目的,如儿童之间的交往、同事之间的交往等,人们通过交往获得快乐、消磨时光、增进友谊。同时,那些带有目的性的人际交往,其目的多种多样,交往目的决定着交往的形式、内容等方面,交往双方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目的,甚至双方都难以把握对方的目的。
其次,地位的不平衡性。在医患关系中,由于患方存在着无法改变的知识拥有上的不平等,始终处于脆弱和不利的地位。特别是在医学科技迅猛发展、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的今天,任何人都不可能精通各方面的医学知识,即使作为患方身份出现的医学工作者也不能摆脱这种实际上的不平衡状态。当然,从人格地位及法律地位而言,医患之间是平等的,都是具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这里的不平等主要是就其在交往中的作用来说的,医方在其中担当主导的角色,常常处于下命令的地位;患方为了治病就必须服从医方的指令,配合医方的治疗,而且患方的需求越多,疾病越严重,从属性就越大。
再次,特殊的亲密性。病人在求医的过程中,出于诊治的需要,可能会将一些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隐私、秘密等告诉医者,对医者(无论首次接触与否)表现出高度的信任。医者也会以诊治疾病为根本,认真听取患者与疾病有关的隐私和秘密,而不对其妄加指责,从而构成了医患之间特殊的亲密关系。在一般的人际交往中,彼此之间的信任要以长期的交往为基础,而且个人隐私或秘密他人无权了解,个人也没有向他人透露的义务。但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方应当为患方保密,不应把患方的隐私作笑料,这是医方应格守的义务。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医方只能就与疾病有关的隐私和秘密进行了解,不能企图窥探患者与疾病无关的隐私和秘密。
其四,选择的不对等性。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是医疗工作对医务人员和医疗单位提出的道德要求。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是各种各样的,生理方面有老少、美丑、男女之分;社会方面有地位、文化水平高低之别;病情有轻重、缓急之分,但医方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患者,一视同仁,不应当有所区别,更不应当有选择地挑拣病人,拒绝病人。正如我国古代名医孙思邈所言:“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但是,患者对医方却有较大的选择权,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经济状况、对医方的了解程度等选择不同的就医对象,这不仅是对患者基本权利的尊重,也有利于促进广大医务人员及医疗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医德水平。
其五,情感的中立性。医生对患者应当充满感情,不应该对其疾苦无动于衷。列宁曾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缺乏情感的认识便失去认识的深入。一个人对所解决问题的情感越强烈,越能激发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心理学研究表明,在一定范围内,情感增加,解决问题的效率也随之增加。但是当超过一个最高点时,情感强度的提高反而会造成解决问题能力的降低。因此,在临床中,如果医生对患者的情感不够投入,缺乏应有的关心和热情,势必会影响其诊断效果。然而,如果医生对患者的情感过于强烈,亲情关系过于密切,以情用事,也会产生一定的负作用。如,医生给自己的亲属诊治,往往顾虑重重,举棋不定,想确诊反而误诊,难怪古往今来,很多名医的亲人看病,多向他人求医,这实际上是一种对情感因素的回避。所以,医生对病人只能同情而不能动情,应当与患者保持情感上的距离,在接受患者的真实感情时不应当让其了解自己真实的情感,尤其不能让患者了解自己对不良诊治信息的心理反映,拒绝互惠是医患交往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理解为母子关系,护士要全方位掌控患者的需求,护士占主导。
理解为消费关系,患者花钱来享受医疗的照顾,患者占主导。
理解为社会关系,护士与患者都做他们应该做的,护患平等相应。
医患关系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定格为一种双向的、特定的人际关系,与其他人际关系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我国医疗卫生工作公益福利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医患关系长期以来呈现这样几个基本特点:
(1)以社会法制为保障建立起来的依赖关系。
(2)以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平等关系。
(3)与救死扶伤相关联、以医疗技术为保证的委托关系。
在这三种基本关系下形成的医患间的技术与非技术关系,忽视了如何发挥患者及亲属的主观能动性和充分尊重患者及亲属的权力的重要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的提出,医疗市场经济的形成与竞争也日渐呈现,各种新经济现象,使其尚处在相对稳定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质的医院普遍受到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医患关系也在发生变化,正在向“指导-合作型”或“共同参与型”的新型医患关系转变。应该说,这是科技进步、观念更新,人们自主参与意识增强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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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阐述医患关系模式的几种类型
医患关系存在着三类模式:
1.主动一被动模式 也可称为支配一服从模式。在这类模式中,医师处于主动或支配地位,病人完全是被动的。
2.指导一合作模式 该模式中的病人有一定意志要求,需要医师帮助,并愿意合作。
3.共同参与模式 这类模式以平等关系为基础,医师和病人都有治好疾病的共同愿望。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积极性,相互支持,相互协同配合,共同和疾病作斗争。
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由于这种转变,医患关系也逐步从传统的医方主导、病人盲从的模式向医患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模式转变。
新医患关系模型就由受生物医学模式影响下的主被动模型,发展为指导合作模型或共同参与模型
5、帮帮我这道题吧!关于心理的
1、 心理应激是有机体在某种环境刺激作用下由于客观要求和应付能力不平衡所产生的一种适应环境的紧张反应状态。一个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境变化或刺激对人施以影响,作用刺激被人感知到或作为信息被人接收,一定会引进主观的评价,同时产生一系列相应的心理生理的变化。通过信息加工过程,就对刺激作出相应的反应。如果刺激需要人作出较大的努力才能进行适应性反应,或这种反应超出了人所能承受的适应能力,就会引进机体心理、生理平衡的失调即紧张反应状态的出现。
2、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3、心理的实质:心理是脑的机能,任何心理活动都产生于脑,即心理活动是脑的高级机能的表现;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即所有心理活动的内容都来源于外界环境;心理是外界事物在脑中的主观能动的反映
心理活动会进一步影响到身体技能。
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人的心理活动都有一个发生.发展.消失的过程。人们在活动的时候,通常各种感官认识外部世界事物,通过头脑的活动思考着事物的因果关系,并伴随着喜.怒.哀.乐等情感体验等。这折射着一系列心理现象的整个过程就是心理过程。按其性质可分为三个方面,即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简称知、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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