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分得的房与商品房有何区别?拆迁后应先过户还是等待拆迁以后再过户?
导读:本文介绍了拆迁后分到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以及安置房的入市销售情况。拆迁房包括业主自有房和公房,如果拆迁前是公房且住户租住,就不能转让;如果拆迁前是业主自有房,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则是政府为拆迁户新建的房屋,主要有几种情况可以交易,但需要注意土地房产局的裁定。在签订预约合需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下为有关拆迁后分到的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房子拆迁但是我想过户到自己名下是应该先过户还是等拆迁以的文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1、拆迁后分到的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 商品房: 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2。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3。 安置房的入市销售: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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