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是怎么样的心理现象,强迫症的表现类型有哪些
1、强迫症是什么症状?
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
强迫症的症状多种多样,既可为某一症状单独出现,也可为数种症状同时存在。在一段时间内症状内容可相对的固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内容可不断改变。如走出家门好几步又回去检查一下门锁,把计划书交给老板前,忍不住再看上一遍,尽管你至少已经检查过十遍了……诸如此类的“强迫”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实际上,强迫既能助人成功,也能毁掉生活。
一方面,强迫对人来说不完全是件坏事。在原始社会中,对瘟疫的担心和反复清洁帮助我们的祖先在艰难的环境中存活了下来;在当今社会里,有强迫倾向的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更易取得成功。另一方面,威胁心理健康的“强迫症”是指人明知道有些想法、行为毫无意义,却又忍不住去想、去做。如果普通人觉得没有锁好家门,回去检查一遍就行了,可是强迫症患者却会这样想:“我确定锁好了吗?我听到锁的响声了吗?我是真正地听到还是只是觉得听到了?……”于是不得不一次次地去检查。
强迫行为多的人更易患强迫症,这是一个度的掌控问题。那么,如何做到收放自如呢?或者说得了强迫症该怎么办呢?
首先,积极暗示。如果常常因怀疑门没有锁好而反复去检查,那么不妨在第一次锁好门之后站在门边,默念几遍:“我已经锁好门了,我可以放心离开了。”
其次,自我鼓励。在周围醒目的位置贴上几张纸条,纸条上写:“我已经做得很棒了!”借此鼓励自己没有必要过分追求完美。
第三,试着与强迫“和平共处”,带着对不确定性的担心,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除此之外,强迫症还可采用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相结合的治疗方法,也可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2、什么是强迫症,有哪些表现
以一种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精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两者强烈冲突是患者感到焦虑和痛苦。 主要表现为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动作,严重的还会引发抑郁症。
比如右手拍了一下桌子,左手也想要拍一下,
很明显的哦,就是别人或者强迫自己去做自己心里不喜欢做的事情
3、强迫症有什么特征?
我觉得如果做了那些不喜欢的事情但心理是安心的,应该是值得做的.虽然有些矛盾.多找朋友聊聊,把心里的不愉快说出来,或许会好些..强迫症(obsession)的定义: 强迫症是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础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成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非常苦恼。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为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强迫症的本质强迫症,是当患者把一些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当做不正常的东西而极力摆脱并产生强烈的痛苦的心理冲突。并进入恶性循环。简单的说:强迫症=正常的心理现象+摆脱。强迫症的治愈=放弃“摆脱”=接纳正常的心理现象=为所当为。 &&&更多强迫症症状强迫症的症状有哪些?临床表现主要是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状。 (1)强迫观念: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如强迫疑虑、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却引起紧张不安和痛苦,又无法摆脱。 (2)强迫情绪: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 (3)强迫意向: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从不表现为行为,却使患者深感紧张、担心和痛苦。 (4)强迫动作: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
强迫症也有轻重之分,轻度的比如说:你出门明明锁了门,但就是忍不住还要回去再看看;裤链明明拉上了,但就是忍不住还要多检查几遍......重的就更加强烈了
一直不停的克想同一件事情 或者 做某些事情,自己都没办法控制的~
只能找些别的事情来忙碌 逼自己淡忘咯~
强迫行为”是指虽然自己也知道是不合理而愚蠢的,欲不明就里的持续去作的症状而言。
要是不摸着一根根的电线杆、桥的栏杆、楼梯的扶手走的话,就觉得不安心;出门的时候,如果不是从右脚先踏出家门,就会觉得不安;用餐时餐具的排列方式、就寝时寝具的场所、枕头旁边的东西不和往常一样的话,就睡不着;列车经过的话非数数看一共几辆,爬楼梯的时候也非数数看爬了几级不成;一天不洗好几次手就觉得坐立不安……似乎觉得不这么做的话,就会发生什么倒霉的事似的,其实本人也很清楚,这些行为毫无意义。
有些症状最重的人睡个觉好像办什么仪式一样有固定的程序。洗澡的时候,右手舀几瓢水、左手舀几瓢水也都一成不变。边数着楼梯边上楼,数错的话,重新下楼再数一次的人也有。一旦陷于这种强迫行为中,很自然的就会失去对现实的柔软适应力,而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 “强迫行动”是说偶尔会有一种想作危险、愚蠢事情的行动,像去自杀吧!放火吧!弄坏别人珍视的物品吧!杀了别人的孩子吧等等。
如果有小婴儿在身边就会有想把他踩过或丢掷的行动,但并不一定真的会付诸实行。这是一种“并不真心想作,想想而已”的行动恐惧。对着对面的人(特别是男性碰到女性时),想说出猥亵的话的那种行动;看话剧看到一半,突然想奔上舞台的行动;在严肃的仪式进行中突然想大吼大叫的行动等等,都属于强迫行动的一种。
当你经常地、反复地思索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不能自我控制时,当你经常地迫使自己做一些无实际意义的事情而不能自我控制时,你要从医学的角度来考虑,自己的心灵被扭曲了吗?自己患了强迫症吗?如果你尚未觉察或有所怀疑,不妨根据下面专家的提示来自我判断—下: 1.反复思考一些无实际意义的问题。如:人的耳朵为什么生长在头颅两侧? 2.经常强迫自己计算毫无意义的数字,如一边走路一边数多少步。
3.老是强迫自己回忆某些往事。 4.总担心自己在某一场合失控而做出违法的事。 5.自己不明白也无法控制地反复洗手或换衣服。 6.总怀疑门或抽屉没锁上而反复检查几遍。 7.信寄出后常怀疑地址写错,后悔当初没有反复检查。 8.在某些场合所想的和所做的总有矛盾,如站在桥边就几乎忍不住要跳河。 9.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或现象,追根寻源总想弄明白,结果越弄越“糊涂”。
10.见到或听到某件事总会联想到别的事,如:见到车祸即联想自己亲人的意外。 11.为摆脱强迫症状而刻板地、重复地做一些仪式性动作,如摆脱反复洗衣服而不停地搓手。 12.上床后浮想联翩,难以入睡。 13.害怕会演变成精神病,怕无法医治而悲观。 14.明知自己所想的或所做的事是不合理的而又无法摆脱,因而深感痛苦,焦虑不安。 如果你的症状符合上述提示中任何四项或四项以上的话,那么你就可能患强迫症了
强迫自已做些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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