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育督导制度是什么
导读:本文讲述的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制度。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选修课包括地方及行业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专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以及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工程监理业务有关的知识。另外,文章教育督导制度,即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如下为有关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哪些,教育督导制度是什么的文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1、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哪些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
1、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
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3、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二)选修课
1、地方及行业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
2、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
3、专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工程监理业务有关的知识。
2、教育督导制度是什么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
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的的实现,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制度。教育督导是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行为,监督的对象是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教育督导的主要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他有关的教育工作。现阶段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
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教育督导人员实施。教育督导人员又称为督学,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督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政治和业务条件,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督学证书。督导人员在进行督导活动时,可以列席被督导单位的会议和活动,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并汇报工作,还可以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督导任务完成以后,督导人员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接受督导的普通中、小学校及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应当对督导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协助督学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对于干扰教育督导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处分。
。
心理学(XLX.NET)文章,转载需注明出处 https://www.xlx.net/xinlikepu/40544.html